1、铸件表面不允许有冷隔、裂纹、缩孔、贯穿缺陷和严重的残缺缺陷(如欠铸、机械损伤等)。
2、铸件应清理干净,不得有毛刺、飞边。非加工痕迹上的浇冒口应清理干净,并与铸件表面齐平。
3、铸件非机加工表面的铸造文字、标志应清晰可辨,位置、字体应符合图纸要求。
4、砂型铸件的非机加工表面粗糙度R不大于50μm。
5、铸件应清除浇冒口、毛刺等,未加工表面的浇冒口余量应整平、抛光,以满足表面质量要求。
6、铸件上的型砂、芯砂、芯骨应清理干净。
7、铸件有倾斜部分,尺寸公差带应沿斜面对称布置。
8、铸件上的型砂、芯砂、芯骨、肉质、粘砂等应清理干净。
9、正确和错误的型式、凸台铸造偏差等应予以纠正,以达到平滑过渡,保证外观质量。
10、铸件非机加工表面的皱纹深度应小于2mm,间距大于100mm。
11、机器产品铸件的非机加工表面需进行抛丸或滚筒处理,达到洁净度Sa2 1/2级的要求。
12、铸件必须进行水韧处理。
13、铸件表面应平整,并清除浇口、毛刺、粘砂等。
14、铸件不允许有冷隔、裂纹、孔洞等有损使用的铸造缺陷。